兰州市魏氏文化研究会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
2013/1/1 金城魏氏网 浏览次
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,制定兰州市魏氏文化研究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。
根据《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》和本会章程的规定,制定兰州市魏氏文化研究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选举办法。1.兰州市魏氏文化研究会第一届理事、常务理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、监事长由本会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依照章程选举产生。
2.本届理事、常务理事、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、监事长的人选,由本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按照有关规定,在充分酝酿讨论,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,提出候选名单,提交第一届会员代表大会进行选举。
3.选举采用等额选举的办法。
4.选举由会员代表通过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。
5.拟选举理事49名,监事7名(暂空1名)。由参加会议代表民主选举产生。选举须有应到会员代表2/3以上的人数参加方可举行,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赞成方为有效。
6.拟选举会长1名,副会长14名,常务理事23名,秘书长1名(兼),监事长1名。由理事会、监事会分别选举产生。选举须有理事会、监事会2/3以上成员参加方可举行选举,到会人员半数以上赞成方为有效。
7.在会议选举时,有选举权的会员代表可以表示赞成,可以反对,也可以弃权或另选其他会员。
8.选举理事会、监事会和选举会长、副会长、秘书长、监事长,均设监票人2名,计票人2名,由筹备工作领导小组从非候选人的会员中提名,提交会议举手表决通过。
9.选举结束后,监票人将选举结果当场汇报大会主持人,大会主持人当场宣布选举结果。
10.会员或代表会议闭会期间,由5名以上会员代表联名书面推选,报理事会批准可增补理事。
11.会员或代表会议闭会期间,由5名理事联名书面推选,报理事会批准可增补常务理事。
12.会员或代表会议闭会期间,由10名理事或5名常务理事联名书面推选,报理事会批准可增补副会长。
13.本选举办法未尽事宜,由兰州市魏氏文化研究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决定。
14.本选举办法由兰州市魏氏文化研究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。
15.本选举办法须经会员代表半数以上表决通过方可执行。
兰州市魏氏文化研究会筹备工作领导小组
二○一二年十一月
传承先祖美德 弘扬宗族精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