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魏会发【2014】1号《关于开展魏氏好媳妇评选活动的通知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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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魏会发〔2014〕1号
兰魏会发〔2014〕1号
兰州市魏氏文化研究会
关于开展魏氏好媳妇评选活动的通知
研究会各部、各工作站:
为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,推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,引导魏氏妇女和广大家庭成员重视家庭角色塑造,弘扬家庭美德,以家庭的文明和谐推进社会的文明和谐,经研究,决定开展魏氏“好媳妇”评选活动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一、目的意义
百善孝为先,家和万事兴。组织开展“好媳妇”评选活动是践行中华民族孝文化的具体体现,是构建和谐家庭、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。开展“好媳妇”评选旨在坚持以人为本,进一步引导广大魏氏妇女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和家庭责任,用先进的典型引导人,用身边的事例激励人,不断营造平等、和谐、友爱的新型家庭关系,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内化于心、外化于行,形成发现真情、传递真情的和谐氛围。
二、活动时间
活动从4月份启动,拟在年底颁奖表彰。
三、评选范围及标准
(一)评选范围
已与魏氏男子成婚的妇女。
(二)评选标准
1.道德品质好。热爱祖国,热爱社会主义,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,遵纪守法,思想素质优良,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。
2.家庭和睦好。孝敬公婆,尊重老人,关怀公婆,婆媳关系融洽,能主动承担对家庭的责任和义务;夫妻恩爱,家庭和睦,妯娌、姑嫂间相互尊重,感情融洽。
3.勤俭持家好。坚持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,家庭文化娱乐生活健康向上、丰富多彩, 远离封建迷信、邪教和“黄、赌、毒”;勤俭持家,勤劳致富。
4.邻里关系好。能积极参加各类公益活动,乐于关心他人、奉献社会;邻里团结友善,交往文明,互帮互助。
5.文明形象好。环保意识强,家居整洁,讲究卫生,自觉净化、绿化、美化生活环境。对丈夫是好妻子,对父母是好儿媳,对子女是好母亲,在工作单位是好职工,在群众中有较好的口碑。
四、方法及步骤
(一)推荐方式
采取组织推荐、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三种相结合方式。
1.组织推荐:各工作站采取自下而上逐级申报评选,推荐“好媳妇”不少于5名,各工作站可与当地妇女组织衔接沟通。
2.社会推荐:社会各界可通过网络、电话、信函等方式直接向组委会办公室推荐。
3.个人自荐:个人也可联系领导小组办公室自荐。
具体如下:按照要求填写推荐表,并附1500字以内真实、生动、感人的推荐材料,附2寸免冠彩色正面照片2张。于2014年9月30日前一式两份报领导小组办公室,同时上报电子版。
(二)表彰奖励
通过以上三种方式推荐申报的“好媳妇”将进行审核、评选、宣传、评定,并进行表彰。推荐申报的“好媳妇”由评选领导小组审核筛选出10名兰州市魏氏“好媳妇”,邀请媒体撰写新闻稿,并制作专题宣传片进行广泛宣传。
五、组织机构和具体要求
1.成立领导小组,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会长魏职勤任组长,魏学祥任副组长,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,办公室主任由魏云邦担任,成员为综合事务部、宣传联络部工作人员。
2.各工作站要高度重视,结合实际,统筹协调安排,精心组织,认真做好评选推荐工作。
3.要立足乡村、社区,挖掘群众身边公认的、具有感人事迹的优秀妇女,确保所推荐妇女事迹的典型性。
4.推荐评选工作要坚持标准、严格程序、保证质量,各工作站要对社会推荐和个人自荐方式报送的“好媳妇”进行审核把关,经审核符合评选标准,情况属实,事迹突出,与组织推荐方式人选一并报组委会办公室。
5.各工作站要充分联合所在乡镇、街道、社区力量,广泛宣传开展此次活动的重要意义,宣传优秀妇女的先进事迹和经验,引导广大妇女群众参与创先进、争优秀的积极性。
6.本活动每三年评选一次。
7.本活动奖励采用企业冠名办法进行。
联系电话:0931-4895380 13893372165
附件:兰州市魏氏“好媳妇”推荐表
2014年3月2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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