兰魏会发【2013】7号《关于申请办理魏氏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土地使用证的报告》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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兰魏会发[2013] 7号
兰魏会发[2013] 7号
关于申请办理魏氏文化活动中心
项目土地使用证的报告
皋兰县国土资源局:
根据皋兰县人民政府第二十次常务会议纪要《皋政常纪
[2013)6号》精神,会议决定划拨土地15亩,用于活动中心
建设用地。近期我会按照县政府的要求,制定了建设方案,调整了设计内容,加大了筹资力度,真正把魏氏文化活动中心建成梨韵水乡的生态文化景观。现申请贵局办理魏氏文化活动中心项目土地使用证,确保县政府提出的5月份破土动工的要求。
特此报告。
二O十三年四月十六日
传承先祖美德 弘扬宗族精神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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